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子长县结合实际,在全县试点推行基层群众评价乡、村领导干部制度,促使干部“照镜子、正衣冠、转作风、提素质”,为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准备、打基础。
试点先行。确定在余家坪镇、安定镇试点推行基层群众评价乡、村领导干部制度,明确评价对象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与评价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基层群众是乡镇全体干部、乡镇站所负责人、村 “两委”负责人、辖区村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参与评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群众是全体党员,以及不少于15人的村民代表。
严把程序。一是会前准备。要求各乡镇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并提前公示,领导干部根据自己职责分工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形成述职报告。二是会议述职。领导干部就年度工作情况简明扼要、实事求是的进行述职,每个人述职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三是民主评议。与会人员对述职领导干部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建议,询问有关问题并要求当场解答。四是组织测评。向与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表,参评人员根据干部述职情况和平时掌握的现实表现,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划定格次。为防止出现老好人思想,将优秀格次严格控制在30%以内。五是汇总评定。评议结束后,乡镇党委组织人员及时对测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定格次。评定格次向本人反馈,并在15日之内通过公开栏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注重实效。子长县明确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是推行此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评价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要汇总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乡镇和村领导干部评优树模、培养任用的重要依据。目前,子长县两个试点乡镇的评价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县其他乡镇党委副书记全程观摩了试点乡镇的评价工作,为下一步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基层群众评价乡、村领导干部打下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