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子长县国土局 咨询电话:0911-7113911
申报材料:一、采矿许可证颁发:
1、申请登记书和划定的矿区范围图;
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情况的证明;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企业名称预设登记;
5、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二、采矿许可证延续:
1、延续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2、工商营业执照;
3、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
4、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的票据复印件。
三、采矿许可证变更:
1、变更申请登记书(包括:变更矿区范围、变更矿山企业名称、变更开采方式、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2、如果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提供变更后的矿区范围图;
3、工商营业执照;
4、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
5、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票据复印件。
办理程序:1、受理; 2、审核; 3、批复; 4、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