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子长县国土局 咨询电话:0911-7113911
申报材料:1、矿山企业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申请;
2、矿山企业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有关证明。
办理程序:1、受理; 2、审核; 3、批复; 4、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