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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手续?
时间:2015-01-06 09:15:54     点击数:次    来源:子长新闻网

主管部门:子长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911-7113409

申报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全国统一格式);
2、身份证明;
3、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5、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1、受理;  2、审查;  3、批复;  4、发证;  5、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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