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子长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911-7113409
申报资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全国统一格式);
2、身份证明;
3、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4、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5、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1、受理; 2、审查; 3、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