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子长县安监局 咨询电话:0911-7120709
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总平面图、工艺流程图、职业卫生档案、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4、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职业安全健康专业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防护设施名称及其数量;
6、使用有毒物品的品名、用量,以及接触人数;
7、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8、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安全健康专业人员及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人员的培训证明;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安全健康专业人员的,提供与备案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
9、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证明,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其审核验收文件;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计及其审批文件;
11、已经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以及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的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1、受理; 2、审查; 3、决定; 4、送达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