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子长县安监局 咨询电话:0911-7120709
申报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有效的消防安全意见书(原件);
5、加油(加气)站:
(1)加油(加气)站必须提供省商务厅(原省经贸委)颁发的《成品油批发(零售)批准证书》;
(2)新设立的加油(加气)站必须提供竣工验收文件;
6、经营场所土地使用证、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7、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的复印件;
8、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9、有针对性的、完善的工人岗位操作规程;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注:以上所有材料均为复印件,按A4纸规格依照排列顺序装订整齐,一式四份(安评报告可分开),并将申报材料制作电子文本一份。所带原件由安监部门将申报材料受理后退还。
办理程序:1、受理; 2、审查; 3、上报; 4、批复; 5、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