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料:1、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收养人的婚姻证件;3、收养人户口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婚姻、子女和抚养教育能力证明;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能生育证明;5、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7、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每人免冠照片各1张,三人合影照2寸两张。办理程序:1、受理; 2、审查; 3、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