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子长县畜牧局 咨询电话:0911-7121791
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4、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5、办公场地证明;
6、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程序:1、受理; 2、实地核查; 3、批复; 4、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