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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审核手续?
时间:2015-01-06 09:19:19     点击数:次    来源:子长新闻网

主管部门:子长县畜牧局  咨询电话:0911-7121791

申报材料:1、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及覆盖情况、传送内容、传送范围、技术手段、传送方式等内容的说明;
2、申办机构基本情况;
3、《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5、人员、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
6、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送方案;
7、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来源证明。
办理程序:1、受理;  2、现场核查;  3、上报批复;  4、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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