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子长县农税局 咨询电话:0911-7124645
申报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
例规定缴纳契税。
申报资料:一、个人办理契税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3、买卖双方(四人)户口本复印件;
4、买卖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
5、提供出具单位(村委)社区证明材料;
6、职工干部首套房屋出具房产部门无购房记录证明;
7、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申报表(窗口领取);
9、价格确认证明(价格认证中心)。
二、单位办理契税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双方合同(买卖);
2、土地评估报告;
3、双方法人身份证明;
4、价格确认证明(价格认证中心);
5、申报表(窗口领取);
6、如有死亡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办理程序:1、受理; 2、初审; 3、现场办理; 4、银行收款; 5、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