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关于推荐选拔子长县拔尖人才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拔尖人才队伍管理,不断优化结构,形成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和发现人才常态的机制,更好发挥各类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领军作用,促进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经研究,拟对县拔尖人才进行重新推荐选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对象与条件
县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对象是我县辖区内在科研、生产、教育、卫生、文艺、经营管理、技术技能、农村种植养殖、非公企业等领域中,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的在职在岗的各类优秀专业技术、经营管理、高技能和农村实用人才,含驻县单位各类优秀人才。
推荐选拔拔尖人才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服务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原则,坚持鼓励创新、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对象要热爱国家,热爱子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为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即196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一)专业技术人才类。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评选前3年内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等工作中业绩突出,获得国家级常设性奖励,省(部)级三等奖或市(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主要完成人前二名),其成果经实际应用后对我县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且效益显著。
2.在社会科学研究及应用上的创造性成果,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有较大贡献,被县内外同行普遍认同,获得市级以上社会科学类常设性奖项奖励。
3.在医疗卫计工作中,临床经验丰富,科研成绩突出,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得到专家认可,在市内有一定影响,是县内公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2项以上。
4.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做出优异成绩,并有创造性成果,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获市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5.在宣传文化工作中业绩突出、水平领先,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获得常设性国家级新闻、出版、综合、文艺奖励,省(部)级三等奖或市(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在县内享有较高声誉。
6.在社会工作中,能够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创造性地解决社会问题,模范遵守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得到社区群众和服务群体的普遍认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且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在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理论,提出整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其管理水平处于县内同行领先地位,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且能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产生显著社会效益,评选前3年上缴税收总额居全县前列。
(三)高技能人才类。一般应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或具有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如雕刻、剪纸等),职业技能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获得国家级表彰、荣誉,或者评为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实践经验丰富,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能够解决好生产、服务、科研中的高难度技术问题或知识技能问题,在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及企业技术革新中解决了重大技术技能难题或知识技能难题,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业绩突出。
(四)农村实用人才类。主要是农村种植、养殖、加工、经营等行业中技术冒尖、贡献突出的乡土人才,一般应具有某项特殊专长,农业技术处于本市领先水平,在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等多种生产经营领域,形成较大的规模,有较大的影响,能够积极发挥“双培双带”示范作用。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五)各类青年人才、直接从事专业工作的党政人才以及其他各类人才符合上述条件的,参照执行。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突出贡献、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以上获奖条件,属集体获奖项目的,应为该项目的第一、二或主要完成人。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计最高一次。
二、推荐选拔方式
本次拔尖人才推荐不指定具体名额,不限申报人数,按照权限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
1.各党委对本系统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报送县委组织部;
2.非公有制企业推荐人选可向县非公党工委申报,经非公党工委初审合格后报送县委组织部;
3.党组织关系不隶属于县上管理的,可报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初审合格后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县委组织部;
4.个人自荐可直接与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联系;
5.县委组织部根据上报人选情况,会同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定,经公示后,正式列为拔尖人才,并发文公布,颁发证书。
三、申报要求
推荐人选应上报的主要材料有:《子长县拔尖人才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本人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能够说明本人突出贡献成就的奖励、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由县纪委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属企业法人的,应由县地税局、县社保所出具的企业及本人近三年来的经济效益、公益支出、纳税情况、企业缴纳社保基金情况等证明材料;个人自荐除上述申报资料外,须同时附送由同行专家、行业组织或学术团体出具有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件原件经组织部审核后退回。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我县拔尖人才的重新推荐选拔是今年全县人才工作的一件大事,是一项政策性、导向性很强的工作,各党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挖掘,同时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和程序,突出学术领先、技术拔尖和发挥作用,真正把那些符合条件、出类拔萃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宁缺毋滥。各党委或初审单位要认真组织初审,经排序后填报《子长县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和《子长县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推荐人选纸质申报资料和推荐工作情况书面报告于2015年9月20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203办公室。对在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利用选拔机会进行压制、诬陷、打击报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推荐申报相关表格可以在子长党建网、子长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直接向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索取。联系人:安耀,联系电话:7112719,电子邮箱:zczzb_1949@126.com。
附件:1.子长县拔尖人才申报资料封面/UpLoadFiles/file/20150723/20150723085004_6094.docx
2.子长县拔尖人才申报表 /UpLoadFiles/file/20150723/20150723085017_9844.docx
3.子长县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UpLoadFiles/file/20150723/20150723085043_3281.docx
4.子长县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UpLoadFiles/file/20150723/20150723085101_1250.xls
5.子长县拔尖人才推荐人选申报资料要求 /UpLoadFiles/file/20150723/20150723085116_7188.docx
中共子长县委组织部 子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