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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法制网】延安子长: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时间:2015-06-05 09:57:29作者:杜志宏     点击数:次    来源:圆法制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精神,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延安市子长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总结经验,强化涉案财物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子长县检察院严格强化对涉案财物 “审查、入库、出库、处理”四个节点管控;完善四项制度,即审批、登记、保管、督察等制度,做到随时纠偏,强化约束,加强对涉案物品扣押、返还等环节的过程监督。紧紧围绕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目标和要求,对赃款、赃物的扣押、冻结,实行逐级审批制度,细化扣押赃款赃物的程序规定。建立专门的保管场所,明确专人保管,严格实行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相分离、扣押款物与保管款物相分离原则。实行“三个必查”,即:督察员在案件审查时必查涉案款物,执法质量考核时必查涉案款物,日常检查时必查涉案款物,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并对赃款赃物进行专门督察,成立赃款赃物专项督察组,逐案检查,切实做到一案一账,账实相符,手续完备,管理规范,狠抓落实,以促进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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