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陕西1月15日讯 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自2013年12月应用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来,实现案件集中受理、严把案件进出口关、动态监督与严格程序审查,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作用,确保了案件质量。
该院案管办根据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实际情况,总结经验,建立了对受理案件的一般审查和重点审查。一般审查主要审查六个重点:案件是否属该院管辖;法律文书、案卷材料、证据材料是否齐全、完备,相关同步录音录像是否与案件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主要证据在形式上是否齐全,与案件事实是否一致;案卷材料是否齐全,装订是否规范。重点审查主要审查退查重报案件是否查清了退查提纲所列问题和未成年人犯罪执法是否规范。通过严格监督,2014年共向公安机关发出15份检察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安机关严把事实和证据关。
案管办不但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严把关,对该院内部业务科室监督也严格监督,不留情面,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为保证案件规范办理,杜绝超期办案现象发生,案管办应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预警机制,对即将到期的提起逮捕案件提前2天预警,公诉案件提前7天预警。2014年,共对内部业务科室进行了8次预警,有效促进了办案进度,全年实现零超期办案;对公安、法院进行案件到期提示、审限到期提示,确保程序公正。
2014年,该院共受理反贪污贿赂案件6件8人,反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7件258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1件1人;审查起诉案件199件314人,受理举报12件14人,控告1件1人;民事、行政检察案件6件8人,执行监督3件4人;职务犯罪预防调查6件6人,犯罪分析2件2人,警示教育5件。通过严把案件进出口关,减少案件退补,规范了执法行为,办案质量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