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省司法厅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汇报司法行政系统特殊人群管理帮扶工作,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开展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特殊人群帮扶“雨露行动”。同年,省长娄勤俭批示“要将‘雨露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并通过省长办公会决定由省财政一次性补助500万元,各市予以配套的办法,支持各市司法局建立集教育培训、“三无”刑满释放人员临时救助于一体的安置帮教基地。
同时,按照中央要求,省司法厅联合省综治办等12个部门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2013年8月,省司法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的意见》,对服刑人员信息核实、释放信息互通、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建立刑满释放人员信息资料库及做好延伸帮教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责任倒查机制,使安置帮教衔接工作落到了实处。
2014年年初,经陕西省编办批复,省司法厅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处,配备了5名专职工作人员。全省9个地级市成立了社区矫正专门机构,87个县(区)司法局落实了机构和人员。目前,全省共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4438人,社会工作者3417人,志愿者14584人。此前,省司法厅还会同省高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研究制定《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公、检、法、司工作职责及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司法行政部门具体任务,细化了调查评估、接收衔接、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程序。各市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
截至目前,全省10个地级市、107个县(区)、1546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组织,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5236人,基本上形成了上下衔接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