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推进我县多城联创工作,强化各单项创建主体单位的工作责任,确保多城联创工作目标顺利实现,近日,县纪委、县监察局出台了《子长县多城联创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多城联创工作不力者进行问责。
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在多城联创工作中出现如下情况的责任人进行问责:不履行、拖延履行、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纪律及工作程序的,导致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未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能达到所需等级要求的;在多城联创检查验收中,因失职、渎职给创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责任追究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给予党政纪处分等六种方式。责任追究程序为,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多城联创办对各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创建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时,对工作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单位提出问责建议,县纪委、县监察局依照程序调查后实施责任追究;在创建工作中,对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暗访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由县纪委、县监察局会同县多城联创办组织联合调查,分清责任,视情节实施责任追究。
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在多城联创工作中出现如下情况的责任人进行问责:不履行、拖延履行、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纪律及工作程序的,导致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未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能达到所需等级要求的;在多城联创检查验收中,因失职、渎职给创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责任追究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给予党政纪处分等六种方式。责任追究程序为,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多城联创办对各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创建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时,对工作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单位提出问责建议,县纪委、县监察局依照程序调查后实施责任追究;在创建工作中,对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暗访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由县纪委、县监察局会同县多城联创办组织联合调查,分清责任,视情节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