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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畔乡“四项措施”强化封山禁牧工作
时间:2015-01-05 22:39:04     点击数:次    来源:子长新闻网

    本报讯(刘江红 孙乐)为切实把我县关于封山禁牧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全面巩固全乡退耕还林成果,史家畔乡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封山禁牧工作。
    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史家畔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各带片领导为成员的封山禁牧集中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配备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为办公室人员,建立了以护林员为主的封山禁牧巡逻队,对全乡羊子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活动。全乡领导干部分两路对羊子进行摸底调查,造册登记;巡逻队坚持每天上山巡逻检查,严禁自由放牧。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该乡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参与的封山禁牧集中治理专项工作会议。各村召开了村干部和养羊户参与整治工作会。同时,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2次,主要路段悬挂横幅3条,利用干部下乡、村上开会发放封山禁牧宣传单500余份,使封山禁牧政策真正宣传到村、到人。
    强化措施,严厉惩处。实行以草定畜、以圈定畜,对缺草缺料缺圈缺劳的养殖户,下发封山禁牧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也未对羊子进行处理的,依法进行拍卖。同时,乡政府巡查组和护林员对全乡偷牧、夜牧现象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偷牧夜牧者按每只羊30元进行处罚,并强行变卖其羊子,并给予村领导相应处理。对难缠户、钉子户,特别是对屡教不改、起哄闹事、阻碍执行禁牧公务的偷牧者,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封山禁牧条例》之规定,立案查处,依法处理,严厉打击,确保不出现一次自由放牧行为。
    健全机制,防范复发。建立“四户联保制”,对符合养殖条件的养羊户,经乡政府验收合格后,由本人写出舍饲养羊申请书,并由本村四户退耕还林户给予联保,方可养殖。一旦发现其出现自由放牧行为,则连同联保户一同扣除当年退耕还林款。建立信息联络制,每村配1至2名信息员,及时上报出山放养羊子信息,并根据羊子数量给予信息员一定的报酬。健全了定期巡查、规范了票据管理等制度,从根本上防范养羊户出现再次自由放牧的行为。至目前,全乡有18户养羊户变卖羊子1000多只,有2户养羊户完善了圈舍,舍饲养羊近千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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