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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开学在即  县物价部门要求未公示项目不得收费
时间:2015-01-06 07:21:08     点击数:次    来源:子长新闻网
 本报讯(郭瑞  孙乐)2013年秋季开学在即,教育收费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8月23日,县物价局召开了秋季教育收费政策提醒告诫会。
 会议传达了省物价局《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精神,并对今年秋季开学前的落实工作做了安排。物价局要求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和公示工作,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教育收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学校按规定收,家长按标准交”,严禁自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要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照“学校悬挂公示牌、收费发放通知单”的要求,持证收费,在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所有收费必须开具正式票据。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收费工作,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不得向学生收取公示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要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秋季开学时做到收费项目合规、收费行为规范。县物价局将严查各类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各种乱收费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据了解,目前各学校已相继报名开学,但未发现有乱收费用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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