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乐)为了规范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子长县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全县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行动,提升城市品位和对外形象。
子长县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非法占地、非法交易土地、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或超越审批内容、改变用地性质的违法用地;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含临时)或未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未按审批时限开工且停工超过规定时间的建设项目,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企业;违反经济适用房(保障房)和农民三产房政策的项目及利用单位自用土地开发的项目;改变项目用途,违规出租、典当等变相出售的项目;违法减免或长期欠缴土地出让金和有关规费等问题。力争通过专项行动,使全县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得到进一步遏制,全面掌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情况,认真查处违反规划和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撤销违规项目,收回闲置土地,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建立完善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体系。
为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子长县成立县清理整顿违法建设、违法用地领导小组,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清理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动员大会,安排和部署清理整治工作。在《子长通讯》、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报告、办公室简报、督查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采取通过定期、不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强清理整治工作。同时,将对各级领导干部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参与说情、阻挠整治行动的,要严肃处理;对煽动闹事、以身试法的,要依法及时处理。
子长县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非法占地、非法交易土地、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或超越审批内容、改变用地性质的违法用地;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含临时)或未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未按审批时限开工且停工超过规定时间的建设项目,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企业;违反经济适用房(保障房)和农民三产房政策的项目及利用单位自用土地开发的项目;改变项目用途,违规出租、典当等变相出售的项目;违法减免或长期欠缴土地出让金和有关规费等问题。力争通过专项行动,使全县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得到进一步遏制,全面掌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情况,认真查处违反规划和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撤销违规项目,收回闲置土地,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建立完善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体系。
为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子长县成立县清理整顿违法建设、违法用地领导小组,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清理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动员大会,安排和部署清理整治工作。在《子长通讯》、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报告、办公室简报、督查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采取通过定期、不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强清理整治工作。同时,将对各级领导干部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参与说情、阻挠整治行动的,要严肃处理;对煽动闹事、以身试法的,要依法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