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强 田家军)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县法院坚持“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审判执行工作实效的唯一标准,求真务实、司法为民,得到了群众及辖区政府的高度好评。
该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动摇,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履行能力,致使案件不能执行,而申请执行人又无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的当事人及时予以司法救助,有效缓解“执行难”矛盾。4月18日,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南有强副院长的带领下,对身体残疾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法院执行局领取司法救助款的当事人开展上门送救助服务,亲自将救助款送到案件当事人手里,并真诚询问了当事人的生活情况,转达了县法院全体干警对当事人的关心和问候,让他感受到了司法温暖。
据悉,县法院上半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5件,执结24件,涉案标的392.5万元,案件执结率95.5%,司法救助资金累计28万元。该院以案件高质高效的审、执、结扎实践行群众路线,在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