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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新法规
时间:2015-01-30 20:38:49     点击数:次    来源:子长新闻网
环保法25年首次大修 有望推动大气雾霾治理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基本理念、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修改。环境保护法从1989年公布实施以来,此次是第一次进行修改。
    近年来,我国很多地方都受到了雾霾天气的影响,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否有助于治理大气污染,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对此,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表示,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对于以雾霾为代表的环境污染公共事件专门作出规定,增加了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的机制。
预算法: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修改后的预算法不仅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而且将预算公开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要求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以及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等,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
    此外,有关财政的一些专项工作,例如政府采购情况、转移支付政策与执行等情况,也要求必须及时公开。这意味着,社会公众将更容易获得预算的相关信息,媒体对预算的解读、分析也将更准确。
教育部等部门: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部分高考加分项目
    12月17日,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简称“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全国性加分项目。
明年起流动人员档案服务免费 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12月15日,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五部门已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通知》强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颁布规范经营许可
    10月,交通运输部颁布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分为总则、经营许可、运营服务、运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共54条,规定了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安全运营、服务要求和市场监管等内容。
中国三项铁路新规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24日,国家铁路局发布了《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和《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三项新规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对投资建设铁路的企业,明确其有权自主决定铁路建成后的运输经营方式,并可以通过合作、委托及其他合法经营方式具备规定的许可条件。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在防止铁路旅客运输安全事故,维护铁路站、车正常秩序,促进铁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在让广大旅客能够快捷进行购票和查验方面作出了规定。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将实施 空气指数将成为硬指标
    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提出明确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自明年起,空气质量指数将成为“国家卫生城市”的硬性指标。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将施行 对进口煤影响深远
    9月15日,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公布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主要涉及商品煤的定义、指标以及销售、使用、运输的限制条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中商品煤质量要求涉及的灰分、硫分对褐煤以及其他煤种并无大的限制,新增的微量元素或许将产生影响,具体指标如下:汞(Hgd)≤0.6μg/g,砷(Asd)≤80μg/g,磷(Pd)≤0.15%,氯(Cld)≤0.3%,氟(Fd)≤200μg/g。
国三柴油车产品2015年1月1日起起禁止销售
    2014年5月,工信部发布公告,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信部定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简称国三)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三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
    工信部还要求各生产企业积极做好产品排放升级生产准备,合理安排国三柴油车产品库存销售,做好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
本科毕业即可当医生的时代一去不返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实施。医学院的本科生经过3年往院培训,才能当临床医生。本科毕业即可当医生的时代将一去不返。且七年制的医学生从2015年起全面停招,全面调整为“5+3”一体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完成5年相关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可免试进入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阶段。
七种情形侵害未成年人将被判撤销监护人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有性侵害、出卖、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以及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行为的监护人,将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小微企业四项收费免征三年
    自今年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小微企业具体包括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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