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油改气机动车的车载气瓶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杜绝油改气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发生,从1月5日开始,由子长县质监局负责牵头,县安监局、交警队、城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县油改气机动车进行了集中整治,全面提升了全县油改气机动车安全管理。
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各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查违法行为,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接连打出全县油改气机动车安全管理组合拳。重点对辖区内大中型客车、出租车、农村面包车、校车、私家车五类车辆的油改气机动车的CNG标志、备案通知书、气瓶使用登记证、行驶证副本专用章、改装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气瓶合格证等进行了集中检查,力争通过开展大检查,全面摸清机动车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根据整治要求,对辖区内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车用气瓶改装或气瓶充装活动的非法改装点将依法予以取缔;对触犯刑律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依法办理气瓶登记、气瓶未经检验,充装无制造许可资质、私自改装、报废或到期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等违法行为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完善,并监督加气站不予充装;逾期未改正的或无任何改装相关资料的,予以罚款或由交管部门暂扣车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截至1月8日,联合执法组累计出动检查车20(辆)次,检査人员140人次;检查各类油改气机动车1379辆,其中欢顺出租车公司的大部分营运车辆未办理备案登记单和取的CNG标志;检查汽车修理厂13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9份;查扣无任何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不在有效期内油改气机动车27辆;取缔非法油改气改装点1家。目前,联合整治工作还在继续有序推进中。
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各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查违法行为,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接连打出全县油改气机动车安全管理组合拳。重点对辖区内大中型客车、出租车、农村面包车、校车、私家车五类车辆的油改气机动车的CNG标志、备案通知书、气瓶使用登记证、行驶证副本专用章、改装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气瓶合格证等进行了集中检查,力争通过开展大检查,全面摸清机动车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根据整治要求,对辖区内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车用气瓶改装或气瓶充装活动的非法改装点将依法予以取缔;对触犯刑律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依法办理气瓶登记、气瓶未经检验,充装无制造许可资质、私自改装、报废或到期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等违法行为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完善,并监督加气站不予充装;逾期未改正的或无任何改装相关资料的,予以罚款或由交管部门暂扣车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截至1月8日,联合执法组累计出动检查车20(辆)次,检査人员140人次;检查各类油改气机动车1379辆,其中欢顺出租车公司的大部分营运车辆未办理备案登记单和取的CNG标志;检查汽车修理厂13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9份;查扣无任何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不在有效期内油改气机动车27辆;取缔非法油改气改装点1家。目前,联合整治工作还在继续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