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陕西省社保局了解到,自2014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原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即上调15元,上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陕西省将于2015年2月2日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子长县早在2010年1月便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同年10月即被列为国家城乡养老保险新政试点县。2015年新政策实施以后,按照新政策规定及结合本地省市县财政补助,现子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按照每人每月125元发放,其中中央财政发放70元,省财政补助5元,市县财政补助50元。15元差额从2014年7月1日起计算,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