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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县举行阳光政务集中宣传活动
时间:2015-07-24 09:51:33作者:张海岩    点击数:次    来源:子长新闻网
       “ 新生婴儿上户的,按照随父随母自愿原则,5岁以内上户的,尤其父母亲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婴儿出生证、村委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上户;超过5周岁的婴儿上户,首先提出补录申请,经公安派出所调查属实,将申请材料及相关手续由派出所上报县公安局治安户政科审核,经主管局长、局长审批后,方可上户口。”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罚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7月23日,在四路口广场上,子长县公安局民警郭军耐心向过往群众讲解有关知识。
        当日,县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物价局等28个单位参与的阳光政务集中宣传活动正在这里进行,工作人员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出示展板、现场讲解等方式,为过往群众答疑解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崔亚军,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白延东,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越安到场指导。


 
        我县推行阳光政务工作以来,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简洁高效的政府机关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建立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强化监督制约、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为此,我县要求全县各级政府机关都要实行政务公开,并且明确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和要求,对政务公开进行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力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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