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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县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档案的通 知
时间:2015-01-06 08:56:46     点击数:次    来源:子长新闻网

     中共子长县委组织部
     中共子长县委宣传部
     关于建立全县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档案的通   知

各乡镇(街道办、中心社区)党委(党工委),县直各党委:
    根据《子长县干部理论学习考核暂行办法》(子发[2012]87号)精神要求,为了详细记录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的相关情况,为实施全县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工作提供依据,现就建立干部理论学习档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干部学习档案包含三个方面内容:学习培训情况、年度考核和理论学习考试考核情况。
    1、学习培训情况。用于记录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三天以上脱产学习培训情况。
    2、年度考核情况。用于记录干部本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成果,主要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及其获奖情况。
    3、理论学习考试考核情况。用于记录干部参加“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以及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有关理论或业务学习考试考核情况。
    二、建档时限、范围和程序
    1、建档时间:从2013年1月中旬开始,至2013年2月底结束。
    2、建档范围:各单位正式在岗人员。
    3、《干部学习档案册》登记内容从2013年起。干部学习档案中的有关登记内容,由本人申报,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党委逐级初审,再报子长县干部理论学习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即可登录。
    4、本年度学习档案中登记内容在年度考核表中体现,一般在每年年终考核时,由本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供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统一登录。逾期未申报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和登记。
    5、档案实行统一编号模式,一人一档,并建立电子档案。个人档案编号由九位数码组成(如:010101001前两位为所属党委编号;第三第四位号码为所属部门或党总支部编号;第五第六位号码为所属单位编号;最后三位为个人编号)。部门或党总支部有由党委确定编号,个人编号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编排。各党委代码划分:01机关工委、02宣教党委、03农业党委、04经贸党委、05政法党委、06瓦镇党委、07街道办、08余家坪镇党委、09李家岔镇党委、10安定镇党委、11涧峪岔镇党委、12南沟岔镇党委、13玉家湾镇党委、14杨家园则镇党委、15史家畔乡党委、16马家砭镇党委、17栾家坪中心社区、18寺湾中心社区、19热寺湾中心社区、20石家湾中心社区、21高台中心社区。
    三、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档案质量。干部理论学习档案作为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级建立和管理。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负总责,认真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建档相关工作。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在职干部和后备干部由县委宣传部建档立卡、保存管理;其他人员由各所属党委负责建档立卡、保存管理。
    2、负责审核登记干部学习档案的人员,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详细登记。县干部理论学习考核领导小组将组织成员单位于3月份对干部学习档案的建立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未建立干部学习档案或弄虚作假者,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认真填写干部学习档案相关表格,确保信息准确、真实。一般干部学习档案表格由县委宣传部提供。各党委或单位在具体工作中遇有问题,与干部理论学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118705;联系人白建荣)。
    附:子长县干部理论学习档案册
       子长县干部教育培训登记表
       子长县干部理论学习年度考核表
       子长县干部理论学习测试表
    
    中共子长县委组织部            中共子长县委宣传部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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