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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本期话题:保障性住房
时间:2015-01-06 08:57:55     点击数:次    来源:子长新闻网

问:什么是廉租房?
答:根据1999年4月19日建设部第70号令《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问:廉租房是如何建设的?
答:根据2007年11月8日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令第162号《廉租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承担。我县廉租房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政发〔2011〕42号)文件规定,廉租房套型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

问:廉租房的保障对象主要有哪些?
答:廉租房的保障对象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陕政发〔2011〕42号)规定,廉租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问: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答:根据2012年5月18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问:公共租赁住房如何建设的?
答: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10]11号)文件,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市县政府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主体,在加大建设投入的同时,也要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调动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

问:公共租赁住房的结构形式有那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公租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问: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主要有哪些?
答: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政发〔2011〕42号)文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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