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断创新未成年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子长县看守所实施“四项措施”强化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优化生活环境。根据未成年在押人员生理发育特点,饮食不定量,给足分量,保证其吃饱,以满足其基本生长所需。加强健康教育和青春期生理卫生教育,预防各类疾病发生。坚持医生每天巡诊,做到有病及时医治,定期为未成年在押人员体检身体,保证其身体健康。遇有节假日,积极改善、调剂未成年在押人员伙食;组织开展文娱活动,舒缓压力,让他们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重塑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加强心理干预。受社会风气、网络游戏、不良网络信息的影响,部分未成年在押人员心灵严重扭曲,该所专门选派民警对未成年在押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矫治工作,疏缓紧张、压抑心理,矫治扭曲的心灵,引导其摒弃恶习,重塑自我。
创立监所与家庭互动机制。对未成年在押人员入所后,在不影响其诉讼活动情况下,由管教民警通过打电话、写信等方式及时与其家人取得联系,通过耐心做工作,赢得其家庭的支持,及时为羁押的未成年在押人员提供必备生活用品和衣物,温暖其受伤心灵,鼓舞其改造的积极性。
提供法律援助。该所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根据不同刑事诉讼阶段,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对家庭困难或没有人管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联系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切实保障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