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子长县文明办、县民政部、县妇联等单位,在四路口广场开展《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相关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问题,与群众互动等方式,广泛宣传《志愿服务条例》,弘扬志愿者服务精神。
《条例》对志愿服务组织的法律地位、规范管理和活动开展等进行了规定,旨在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