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山,原名李生秀,1914年11月生,子长县栾家坪乡(今栾家坪便民服务中心)庙湾沟村人。1933年秋参加陕北红军游击队第十二支队,任侦察员。193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起,任陕北四纵队班长,山西二十八师排长、副连长,东北十三旅连长、营长、副团长。1945年任南昌后勤兵站站长(团级),1949年任西安荣院院长(团级),1951年任甘肃省玉门油矿警卫大队大队长(团级)。1953年6月起,因病在西安、兰州疗养。1956年起,在兰州市、岷县任生化养殖场场长,劳教农场场长、社会福利院院长等职。1961年8月离职休养,行政十二级。1980年10月逝世。在战争年代七次负伤,为三等甲级残废。荣立特等功一次、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三次、三等功八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