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亭,生于1910年7月,子长县杨家园则镇人。1927年参加革命,1928年1月加入中国共青团,1931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9年起,历任子长县东区共青团区委书记、区党委副书记、书记兼苏维埃主席。1935年1月起先后任西北工委和陕甘晋省委特派员、第一分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军分区政治部主任、陕北神府特委书记兼组织部长、军分区政委。1937年6月至11月在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39年3月起,先后任陕北绥德特委组织部部长、边区中央西北局巡视团团长、警备区政治部副主任、直属十县管理委员会书记、西北局秘书处副处长兼机关党支部书记,绥德、佳县、米脂、吴堡、清涧警备区政治部副主任兼民运科长、武装科长,绥德地委常委、副专员、书记兼专员、法院分庭庭长。1945年4月至6月出席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49年7月起,历任甘肃省委委员、临夏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长兼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妇委会书记。1954年12月起,任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常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农办主任,新疆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1963年8月至1965年9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65年9月起,任黑龙江省副省长兼政法办主任、省委政法领导小组副组长、省革委会保卫组负责人、哈尔滨市革委会第一副主任。1968年8月至1971年4月,“文革”中受迫害。1971年4月起,任黑龙江省体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委员、统战部部长,中共黑龙江省委委员、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1979年3月任陕西省政协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正省级)。1983年5月离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2003年5月逝世。
杨和亭同志为陕北革命根据地和红军的发展建设,特别是对神府苏区与红军的恢复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抗日战争时期,他广泛宣传抗日救国思想,积极组织和开展抗日救国运动,对边区“三三制”政权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抗战胜利后,他积极发展党的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生产,支援解放战争,为扩大和巩固解放区,推翻国民党统治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建国后,在甘肃省、新疆自治区、黑龙江省和陕西省担任领导职务期间,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党的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离休后,担任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会长,认真撰写革命回忆录,为延安精神的发扬光大做出了积极贡献。
杨和亭同志为陕北革命根据地和红军的发展建设,特别是对神府苏区与红军的恢复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抗日战争时期,他广泛宣传抗日救国思想,积极组织和开展抗日救国运动,对边区“三三制”政权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抗战胜利后,他积极发展党的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生产,支援解放战争,为扩大和巩固解放区,推翻国民党统治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建国后,在甘肃省、新疆自治区、黑龙江省和陕西省担任领导职务期间,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党的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离休后,担任陕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会长,认真撰写革命回忆录,为延安精神的发扬光大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