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子云,曾名薛瑞村,生于1917年2月,子长县南沟岔镇郝家鄢村人。1930年参加革命,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青团,1934年加入地下游击队,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起,历任西北抗日联会巡视员,安定县边区青年救国会主任、县部长。1940年起,任陕甘宁边区青救会总务科长,边区财经处科员,边区行政学院学员、交际处科长,绥蒙区党委秘书,左云县政府司法科长。1947年起,任降州县财政科长、怀宁县政府秘书、陕甘宁边区民政厅科长。1950年起,历任陕西省民政厅党发员、社会科长,省计委交通处长,平利县委书记。1961年遭批判。1962年任安康地区农林局长。文革中被批斗。1969年起,先后在安康地区运输公司、地区农科学校、地区民政局主持工作。1972年起,任地区工交办、工交部、地区经委主任、部长等职务,1980年任安康行署专员顾问。1982年2月,中共安康地委对其在1961年被错误批判给予平反,恢复名誉,同年离休。1999年5月去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