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川,生于1920年5月,子长县杨家园则镇人。1935年2月参加二十七军红一团先锋连,5月攻打安塞战斗中头部受伤,随后即被吸收为共青团员。1936年1月调红十五军团七十八师任班长,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员。在红军东征攻打汾阳县城时左肩受伤。1937年8月,七十八师改编为八路军一一五师,在六八九团特务连任排长。参加平型关战斗后,部队转移五台山、太行山,中途在山西省武香县盘龙镇消灭日军坂垣师团三千多人。1938年初,部队攻克日寇占据的河北省平山县城后,在战略转移时,右脚大姆指被打断,仍坚持随部队转移。后历任一一五师三十四旅政治部保卫科侦察队长、一一五师六八八团特派员、一一五师新一旅教导队特派员。1942年随部队从太行山出发,越过敌人层层封锁,到达陕西省绥德县抗日军政大学第四大队。在抗大参加整风运动后进行文化学习。
抗日战争胜利后,被派往牡丹江,与东北抗日联军的同志组建牡丹江军分区,任牡丹江军分区警卫营教导员,开始筹建人民武装,进行剿匪。消灭了东北惯匪谢文东及其全部。1946年任牡丹江军分区十五团营长。1947年3月调吉林省军区独立一团任营长。在吉林省德惠县与国民党军交锋时,右腿负伤,此次战斗全歼敌一千多人。在1947年国民党发动的冬季攻势中,两腿负伤。1948年5月起,历任吉林省军区参谋处参谋、独立三团参谋长、独立四团参谋长。1949年8月独立四团改编为一七一师,任一七一师炮训团团长。1950年调东北军区司令部任干部科科长,后任军务处军务科科长。1952年调沈阳军区直属干部文化学校任副校长,后任沈阳军区动员科科长。1955年授少校军衔,1956年晋升中校军衔。授予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1960年被派组建沈阳市人民武装部,任部长、党组书记。因身体原因,1964年离休。1988年,中央军委授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200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
抗日战争胜利后,被派往牡丹江,与东北抗日联军的同志组建牡丹江军分区,任牡丹江军分区警卫营教导员,开始筹建人民武装,进行剿匪。消灭了东北惯匪谢文东及其全部。1946年任牡丹江军分区十五团营长。1947年3月调吉林省军区独立一团任营长。在吉林省德惠县与国民党军交锋时,右腿负伤,此次战斗全歼敌一千多人。在1947年国民党发动的冬季攻势中,两腿负伤。1948年5月起,历任吉林省军区参谋处参谋、独立三团参谋长、独立四团参谋长。1949年8月独立四团改编为一七一师,任一七一师炮训团团长。1950年调东北军区司令部任干部科科长,后任军务处军务科科长。1952年调沈阳军区直属干部文化学校任副校长,后任沈阳军区动员科科长。1955年授少校军衔,1956年晋升中校军衔。授予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1960年被派组建沈阳市人民武装部,任部长、党组书记。因身体原因,1964年离休。1988年,中央军委授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200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