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黎光,1942年1月生,子长县李家岔镇侯家土佥村人。1948年起,在陕西三边分区干部子弟小学、定边完小、宁夏中卫师范小学、宁夏保育小学、甘肃省第二保育小学就读,1950年加入少先队,1955年加入中国共青团。1964年2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宁夏农业厅综合勘查队规划测量组、办公室任测绘员、出纳员、干事、副组长等职。1983年8月调农业厅土地管理局业务室任干事。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2月任宁夏自治区土地局监督检察处正科级副处长、土地测量助理工程师。1989年宁夏土地学会成立,当选为土地学会理事,聘为土地法规与监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4年9月任土地局监督检察处副处级处长、经济师,1998年10月任该处正处级处长,1999年8月兼任自治区土地执法检察大队负责人、法人代表。2000年5月,自治区土地局、地矿厅合并组建土地资源厅,任监督检察处处长兼土地执法检察大队负责人。2002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