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光华,生于1944年,子长县人。1953年开始上学,1962年加入中国共青团,1969年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分配到陕西米脂县工作。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公安特派员、预审员。1980年2月起,历任子长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子长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子长县委常委兼检察院检察长,延安市(今宝塔区)常委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警延安地区支队支队长。1987年9月在武警陕西总队第一次党代会上当选总队党委委员。1988年12月任延安地区公安处(今延安市公安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三级警监警衔。2002年1月任市公安局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