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双高双普”督导评估的意见》,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加强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的意见》,《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等文件精神,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已对延安市子长县、洛川县“双高双普”工作进行了过程督查指导,对整改报告进行了审核。拟对子长县、洛川县“双高双普”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对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月3日至7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李艳茹
联系电话:18629461680
电子信箱:sxdds@126.como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