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枫林,女,1911年9月生,子长县瓦窑堡镇河东村人。1935年1月参加工作,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预备期),任陕西省安塞县妇女部长。1937年7月进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4月起任延川县妇联主任,陕甘宁边区、西北局妇联常委、组织部长,延安中央党校一部学员。1945年7月赴东北,任沈阳市北区区委副书记,11月起,历任辽宁五地委民运部长,突泉县中心县委书记、组织部长,东北局妇委常委,嫩江省妇委书记,沈阳毛纺厂党委负责人。1949年5月起,历任沈阳军需三局党群委员会委员、沈阳市纺织局党委书记,东北人民大学学员,长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委员兼人事局局长,北京水电总局人事处长,电力工业部机关党委副书记,陕西省石泉水电工程总局党委书记,西北电业管理局副局长。1965年8月起,历任中央监委派驻交通部监察组监察员赴天津搞四清工作队副队长、交通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等职。1982年离职休养。党的七大候补代表,八大代表,参加了第一届全国妇女联合大会。1940年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中央妇委的奖励。1987年4月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