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锡礼,1917年1月生,子长县瓦窑堡镇河东村人。1934年参加革命,1935年9月加入中国共青团,10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6年调西北保卫局训练班学习,后任瓦窑堡市特派员,西北保卫局侦察员、总务科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永坪、延安、延川等检察站站长。1945年9月起,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处治安科副科长,定边县县委常委、县保安科长。1947年宁夏马匪进攻三边,保安科撤出定边城,组成反击大队,任大队长,开展反击战。1948年5月调三边地区保安分处任副处长,8月调中央社会部学习班准备接管北京市。1949年2月任北京市公安局外四分局局长、区委常委,8月任北京市公安总局分党委副书记、人事处副处长。1951年调中共华南分局社会部任人事处副处长,同年任人事处长、总支书记。1952年4月,社会部和广东省公安厅合并,任社会部人事处处长、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1953年10月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兼政治部主任。1954年起任武汉锅炉厂党委书记、厂长等,出席过省市党代会、中央扩大工作会议。1973年任武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78年调最高人民检察院,历任二厅、三厅副厅长。1982年离休,建党七十周年时,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