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思温,1904年生,子长县玉家湾镇肖家河村人。1934年9月参加工作,193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米西区土地小组、土地联络组组长,陕北省土地部巡视员,秀延县土地委员会委员长,陕甘省土地部科员,富县工作团团长,中宁洛办事处副主任,关中分区新正县代县长,新宁县县长,关中分区赤水县民政科科长。1939年2月至12月在边区行政训练班学习。1940年1月任甘泉县县长。1942年1月至12月在边区行政训练班学习。1943年1月参加延安整风。1944年2月至1946年2月在中央党校学习。1946年3月至6月在边区政府养病。1946年7月调富县张村驿工作。1947年1月起,任三北专署民政科科长,宁夏中卫县县长、永宁县县委书记,宁夏省检委副主任、于东(吴忠)地委副书记、宁夏自治区检察委员会副书记兼检察厅副厅长。1966年2月至1975年在五七干校劳动。1975年任宁夏自治区政协专职常委,1980年4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