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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消防产品专项抽查113批次产品 发现11批次不合格
时间:2024-09-25 10:11:29     点击数:次    来源:西部网

9月24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近期组织开展的2024年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进行通告。

本次抽查产品为手提式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防火门、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灭火毯、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防火玻璃等8种产品。共抽查检验了8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13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1批次,包括手提式灭火器3批次、消防应急灯具3批次、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5批次。

三种产品抽查发现不合格批次。手提式灭火器:在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 2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灭火剂充装量检查、20℃温度喷射性能试验。消防应急灯具:在流通领域抽查了13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基本功能试验。 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在流通领域抽查了16家企业销售的22批次产品。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报警动作值、方位、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跌落试验。

五种产品抽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防火门:在生产领域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有衬里消防水带:在流通领域抽查了6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消防水枪:在流通领域抽查了5家企业销售的6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灭火毯:在流通领域抽查了4家企业销售的6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防火玻璃:在生产领域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按照监督抽查工作要求,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并实施跟踪抽查和重点监管。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责任编辑: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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