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市委宣传部联合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交管大队开展了公共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集中培训。
培训会上,市交管大队法治民警围绕公共交通行业行为规范及要求、从业人员言行举止、礼仪礼节、创文知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作了讲解。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3号《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要点作了解读。
培训会要求,广大出租、公交从业人员要高度重视创文工作,齐心协力,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摒弃驾驶陋习,文明行驶、规范经营,树立良好的出租车驾驶员形象;要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做到文明出行、礼貌待客,不断提升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客运行业的监管和整治力度,着力提高客运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助力我市创文工作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