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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补贴
时间:2026-09-01 16:07:33     点击数:次    来源:西部网
8月27日,记者从陕西省汽车工业协会获悉,日前,《陕西省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该方案由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旨在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推动陕西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提速增效。
《方案》提出,通过省级产业类统筹资金,对2026年至2027年期间,在陕西履行备案、投资建设、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行全过程的公共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含充换电场站配套大功率充电设施)给予补贴。
陕西省汽车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提出申领大功率充电设施补贴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充电设施为直流大功率充电设备,单枪最大输出功率250千瓦以上(不含250千瓦);申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且手续完备,建成后接入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正常运营;投资主体近3年内在财政资金申报、政府主导的专项督导检查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同一项目未获得中央或省级充电设施领域其他资金支持。
《方案》明确了支持标准。按照项目配置的大功率充电枪功率和配套主机输出功率进行核算,以大功率充电枪功率总数和主机输出功率两者最小值作为核算功率,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为突出技术引领,对单枪最大输出功率1000千瓦及以上的兆瓦级充电设施给予重点支持,按照核算功率补贴80元/千瓦;对单枪最大输出功率大于250千瓦且低于1000千瓦的大功率充电设施,按核算功率补贴50元/千瓦;对县域范围内的大功率充电设施,在上述两项补贴标准基础上额外增加10元/千瓦。
《方案》要求建立大功率充电设施项目储备库,并设定了资金申报程序:2026年11月、2027年5月和11月,分3批次开展资金申报工作。项目投资主体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申报材料。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联合审查,研究核定拟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至相关投资主体。

责任编辑: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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